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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昌工作室] 欧美数字税争议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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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蔡昌工作室
标题: 欧美数字税争议及启示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4-01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OTYxOTI3Ng==&mid=2247487547&idx=1&sn=19f61657c9f88494e1a513923bc54e01&chksm=e9260d98de51848e9ddd576ba6656f1df38918705e75b83d5f2cad95b965a03eebf391d81d12#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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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为世界经济的复苏和发展能提供了巨大动力,但同时也给现有的国际规则带来了冲击。就是否应该开征数字服务税这一议题,缺乏互联网巨头的欧盟和世界第一大数字经济体美国之间存在明显的分歧。

欧盟将推动征收数字税
欧委会执行副主席维斯塔格近日出席欧洲议会税收事务委员会听证会时表示,欧盟仍优先寻求就数字税问题达成“国际共识”,但是欧盟不会束手静待OECD达成有关协议。欧盟不希望助长贸易紧张局势,将会寻求以不影响OECD进程的方式出台制度设计。
维斯塔格称,欧盟计划在今年6月前出台具体的征税建议草案,并于2023年正式开始征税。
G7贸易部长会议:数字税存在矛盾
在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刚刚宣布继续进行针对六国进行数字服务税“301”调查之后几天的微妙节点上,七国(G7)贸易部长会议于2021年3月31日正式(线上)召开。USTR新任代表戴琦首次参会,此次会议涉及议题包括WTO改革、数字贸易、贸易与健康以及贸易与气候变化政策。(注:G7成员国包括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和加拿大七个国家。)
自上任后,戴琦已经先后同日本、韩国、欧盟、德国、法国、英国、墨西哥、印度尼西亚、印度、西班牙以及南非和新加坡等方的贸易高级官员进行通话。在双边通话中,数字经济和数字税问题成为大部分欧洲国家的关切议题。
就在戴琦同德法两国贸易部长通话两天后,3月26日,USTR宣布就“301条款”中涉及数字服务税相关内容对奥地利、印度、意大利、西班牙、土耳其和英国6个国家进行的贸易调查进入下一环节,目前可能采取的措施包括对上述国家加收惩罚性关税。戴琦并在当天表示,美国试图解决与其贸易伙伴在数字服务税上的分歧,并希望在经合组织(OECD)框架下就国际税务事宜达成协议,但在达成共识之前,将保留“301条款”下的政策工具,包括在必要情况时增收关税。

欧美的数字税争议及本质
经济全球化下没有任何国家能够行使真正独立的经济政策,对数字服务征税也是如此。欧美在数字税问题上存在本质矛盾,单边数字税直接引起美国强烈反对并采取关税报复。欧盟国家及英国数字税征收对象主要巨头,美国深感被“歧视性对待”认为有三个原因:一是追溯征税规则不合理;二是应以用户所在国增值收入作为征税对象,而非以营业收入作为计税标准;三是对数字广告及数据流动行为征税,将提高美国互联网企业进入欧盟市场门槛。
美国是全球经济数字化的主要输出国,欧盟及其他国家数字税针对的是网络广告、用户数据销售等,而这正是Google、 Amazon、 Facebook、 Apple等美国互联网巨头全球重要业务,占据欧洲市场大部分份额。例如,美国互联网企业线上服务占据欧盟数字市场54%份额,其中 Google拥有欧洲搜索引擎市场91.5%份额, Amazon是欧洲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 Facebook在欧洲拥有3亿月活跃用户, Facebook全球税收政策负责人表示,数字税将给Facebook商业模式创新带来困难。
美国《纽约时报》指出,数字税可能会演变为对更大范围的行业的打击。根据《1974年美国贸易法》第301条规定,2020年6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宣布对奥地利、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土耳其、英国、巴西、欧盟、捷克和西班牙数字税政策进行调查。2021年1月,美国公布对印度、意大利和土耳其数字税301调查结果,称其数字税“歧视"美国企业、不符合国际税收普遍原则、对美国互联网企业造成市场竞争不公平,为可能采取的报复措施提供充分依据。欧盟和这些国家数字税范围虽有所不同,而且数字税收入相对较小,数字税之争事关数字经济时代互联网企业面临的税收纠纷及贸易争端,本质是争夺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权和话语权。
中国的数字税立场与态度
从去年开始,中国在数字税问题上也出现了政府官员的声音。2020年12月,中国证监会科技监管局局长姚前表示,政府有必要像征收自然资源税一样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征收数字服务税。同在去年12月,中国财政部前副部长朱光耀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上称,是时候对数字税收进行总体研究,其中包括国际数字税收问题。今年1月10日,中国政府要求加强信息技术领域立法,及时跟进研究数字经济等相关法律制度,跟欧美关于数字税的呼声遥相呼应。
总体来看,作为世界第二大数字经济体,我国应提前筹划应对单边征税的措施方案,为支持、保护我国数字的企业发展打下有利的国际税收基础。同时,中国应该积极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从“规则接受者”向“规则制定者”转变,在提高我国国际话语权的同时,切实保护我国利益。

结语
数字税的呼吁和推出,意味着人们对于互联网巨头无限崇拜和包容的时代在渐行渐远。在全球贫富差距急剧扩大并达到二战后最严重程度的背景下,如何更公平地分配财富,将成为未来一二十年的主旋律,这是个大趋势。
参考文献:苗龙,郑学党.全球数字服务税发展态势与应对策略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21,42(02):90-97.
部分资料来源于中国税务网,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责任编辑:曹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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