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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涛财税政策解析] 年终奖——不容忽视的两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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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名称: 张海涛财税政策解析
标题: 年终奖——不容忽视的两个问题!
作者:
发布时间: 2019-01-21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5ODE1OTk4NQ==&mid=2650920820&idx=1&sn=e48fa70aabf42ab47ac79970888732fa&chksm=f75f6d6ac028e47c8273d2f4c187199f133fbeab73b4dc7752e9c5e88366ba1c08b872f63e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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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发1元钱导致多缴上千元甚至更多的税款,这早已不是新鲜的话题。与年终奖有关的财税问题也远不止如此。实务操作中,涉及2018年年终奖的发放,下面的两个问题更需要引起重视!
一、年终奖是否可在2018年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2019年发放2018年的年终奖,是否可以在2018年企业所得税前列支,取决于该年终奖的会计处理发生在哪个年度以及在何时发放。
如果2018年的年终奖已经在2018年度会计处理时进行预提(大部分会在2018年12月记账时体现),并计入2018年度当期损益,则企业在2019年5月31日前(且在企业办理汇算清缴前)实际发放,则该年终奖可以在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如果2018年度年终奖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企业在正常办理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该年终奖不得在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1、将2018年的年终奖在2018年度预提,但在企业办理2018年汇算清缴前未实际发放(在汇算清缴后发放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公告的精神,企业一般可在5年内追补扣除);
2、2018年年终奖未在2018年度预提,而是在2019年实际发放时计入发放月的损益。

二、年终奖是否一定按“年终奖”纳税
按照《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以下简称“164号文”)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以下简称“9号文”)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基于上述政策精神,对2018年度年终奖的个税计算方法,需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对待。
(一)2018年12月前将2018年年终奖发放
按照9号文的规定精神,如果员工在2018年尚未使用过(指2018年本人任职过的所有单位均未使用过)年终奖计算个税,则该员工的年终奖应按9号文第二条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张三在2018年12月取得年终奖37000元,张三当月工资4000元,张三在2018年未使用过年终奖个税。则张三取得该奖金应缴纳的个税计算如下:
1、找税率
【37000-(5000-4000)】÷12=3000
对应的税率为3%(若张三当月工资在5000元以上,则直接按37000除以12找税率,对应税率为10%)
2、算个税
张三2018年年终奖应纳个税
=【37000-(5000-4000)】×3%
=1080元
如果员工在2018年已经使用过(指2018年本人任职过的所有单位均未使用过)年终奖计算个税,则应将按年终奖和当月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延续上述案例,若张三在2018年年初已经使用过年终奖计税,则在2018年12月取得年终奖时,应将年终奖和工资合并纳税。假定除5000元费用扣除外,不考虑其他扣除事项。
张三2018年12月应纳个税
=(37000+4000-5000)×30%-2755
=8045元

(二)2019年发放2018年年终奖发放
按照税务的原则,个税以发放当月为计算时点。因此,如果企业在2018年12月计提年终奖,无需对个税计提。只有在发放时,才能计算个税。
延续上述案例,若张三2018年的年终奖在2018年计提后,在2019年发放。则张三的该年终奖计税方式可以自行选择。
方案一:按年终奖纳税
按照164号文的精神,若按年终奖纳税,计算方法如下:
1、找税率
37000÷12=3083.33(月工资低于5000元的,和2018年发放找税率的计算方法不同!)
对应的税率为10%
2、算个税
按照164号文的规定,张三2018年年终奖应纳个税
=37000×10%-210
=3490元
方案二:并入工资算个税(假定除了5000元费用扣除外,不考虑其他扣除事项)
张三2019年1月应纳个税
=(37000+4000-5000)×3%
=1080元
2020年3月,张三对2019年全年所得进行汇算清缴,如果再加上专项扣除、各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等,张三全年可能根本无需纳税!
友情提示:2019年发放2018年年终奖,个税该怎么算,需要征求员工的意见。如果财务或人事部门自主决定纳税方法,很可能会导致员工的不满。年终奖是好事,但只有把好事做好,才是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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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各位朋友的关注和支持,提前祝大家新春快乐,阖家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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