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人数
1920
Tax100会员
28026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注册
登录
帐号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税百:专业税务资讯
国际税收讲解
各种证件
搜索
本版
帖子
用户
x
搜索
Tax100 税百
»
论坛
›
全网热点文章
›
精选公众号
›
聚焦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税务讲堂”开讲啦!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重点省份分类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个体工商户,个税经营所得汇算进行中,这些税惠请收好~
大企业税务新“枫”吹来服务暖风
2023,减税降费这一年
【办税】自助终端--自然人信息登记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如何填报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全网最全】31个省市!残保金政策汇编及申
全网最全|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汇总
2021年个税汇算容易出现哪些错误?税务总局
【全网最全】历史上最高规模退税减税!2022
查看:
271
|
回复:
0
[财税星空]
聚焦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税务讲堂”开讲啦!
[复制链接]
赵国庆
赵国庆
当前离线
积分
420
487
主题
487
帖子
420
积分
二级税友
二级税友, 积分 420, 距离下一级还需 80 积分
二级税友, 积分 420, 距离下一级还需 80 积分
积分
420
发消息
2021-6-3 10:37:4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精选公众号文章
公众号名称:
财税星空
标题:
聚焦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税务讲堂”开讲啦!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02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DczNzY2Ng==&mid=2649199179&idx=1&sn=74a5d58baf49016366a3edf09666d66a&chksm=be53062689248f309613cdbfe7b0f9bff8552d5d39b8ab6d98e96988ef90b58ff7da62cccd68#rd
备注:
-
公众号二维码:
-
聚焦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税务讲堂”开讲啦!
5月31日,聚焦6月1日起实施的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讲堂”开讲。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刘宜担任主讲,为纳税人解读新政策的意义和新申报表的填写方法。
You must have an HTML5 capable browser.
据悉,2019年,税务总局推行
城镇土地使用税
和
房产税
合并申报,取得了良好成效。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今年税务总局决定进一步扩大合并申报范围,自6月1日实行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房产税
、
车船税
、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
、资源税、
土地增值税
、
契税
、环境保护税、
烟叶税
等10个税种合并申报。“合并申报有三点好处:
一是
优化办税流程,实现10个税种申报 ‘统一入口、统一表单、统一流程’,纳税人一次登录、一填到底,有效避免了多头找表,办税效率将大幅提高。
二是
减轻办税负担,表单数量减少约三分之二,数据项减少约三分之一,同时新申报表可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切实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
三是
提高办税质效,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可有效避免漏报、错报,还有利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刘宜说。
You must have an HTML5 capable browser.
针对纳税人普遍关注的怎样进行合并申报的问题,刘宜进行了详细解读。她介绍,税务总局已经向社会发布了《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纳税人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申报前,需要填报《税源明细表》维护纳税申报的基本信息,征管系统将根据各税种《税源明细表》自动生成《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审核确认后即可完成申报。“《税源明细表》是后续管理的基础数据来源,也是生成纳税申报表的主要依据,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维护税源信息的时间,既可以在申报期之前,也可以在申报期内。”刘宜说。
那么,纳税人应如何维护税源信息呢?对此,刘宜表示,对于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房产税
、
车船税
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填报,长期有效”。对于
耕地占用税
、印花税、资源税等一次性税源,纳税人可以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立即填写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申报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例如,某企业按月汇总缴纳印花税,分别在8月5日、10日、15日、20日签订应税合同,既可在合同签订当天立即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9月纳税申报期内,一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她还提示,当纳税人发现错填、漏填税源信息时,可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然后继续申报或更正申报。
各税种纳税期限不一致是否能合并申报呢?刘宜给出了肯定回答。首先,按期申报但纳税期限不同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她举例说,某企业按季度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月汇总缴纳印花税,则在7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2季度
城镇土地使用税
和6月份印花税。其次,按期申报与按次申报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她举例说,某企业按季度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
,6月20日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则在7月纳税申报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2季度的
城镇土地使用税
和6月20日的
耕地占用税
。“但需要注意的是,
耕地占用税
的申报应符合税法30日纳税期限的规定。”刘宜提醒道。
有纳税人对合并申报是否影响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十分关心,刘宜对此作出说明:“目前,纳税人申报房地产交易税收时,一般使用不动产登记办税的综合申报表一并申报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
契税
等税种,具体包括增量房交易申报表、存量房交易申报表和土地交易申报表。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后,这些申报表单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刘宜还表示,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当期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各税种,合并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6月1日后,10税种原有的申报表将停止使用。
此外,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不影响各税种完税证明的开具。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合并申报,也可在办税服务厅申报窗口办理业务,申报纳税后,按照现行规定申请开具完税证明。
据悉,本期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讲堂”系列课程计划推出4讲,除本次聚焦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外,近期还将围绕2021年货物劳务税新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缴服务由相关司局负责人进行专题讲解。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税务总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12366纳税服务平台观看了解。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解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
),今年6月1日起,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将全面实施。这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
》,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今年税务总局开展的“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
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的一项具体措施。
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涉及税种多、影响面广,纳税人可能对这项新措施有许多疑问。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合并申报,实实在在享受便利,下面,我将对大家关心的10个问题逐一进行讲解。
第一个问题:什么是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
财产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申报多个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房产税
、
车船税
、印花税、
耕地占用税
、资源税、
土地增值税
、
契税
、环境保护税、
烟叶税
等10个税种。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要实行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
2019年,税务总局推行
城镇土地使用税
和
房产税
合并申报,取得了良好成效。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办税效率,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税务总局决定扩大合并申报范围,实行10个税种合并申报。合并申报对纳税人来讲有三点好处:
一是可以优化办税流程。纳税人申报次数减少了。合并申报整体改造了10税种申报流程,实行“归口”管理,实现“统一入口、统一表单、统一流程”,纳税人一次登录、一填到底,有效避免了多头找表,办税效率将会大幅提高。
二是可以减轻办税负担。纳税人填报的表单和数据减少了。合并申报对原有表单和数据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整合,尽可能精简表单和数据项。合并申报后,表单数量减少约三分之二,数据项减少约三分之一。新申报表充分利用部门共享数据和其他征管环节数据,可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切实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
三是可以提高办税质效。纳税人填报的信息更准确了。合并申报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这为纳税人提供了申报缴税一体管理的新模式,可有效避免漏报、错报,确保申报质量,还有利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第三个问题:怎样进行合并申报?
税务总局已经向社会发布了《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
纳税人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进行申报。该表由一张主表和一张减免税附表组成,主表反映纳税情况,包括各税种税款所属期、应纳税额、减免税额、已缴税款、应补退税款等;附表反映减免税情况,分类详细展示纳税人享受的每项优惠政策,方便纳税人详细了解减免税情况。
申报前,纳税人需要填报《税源明细表》维护纳税申报的基本信息。这是后续管理的基础数据来源,也是生成纳税申报表的主要依据。
为减轻填报负担,确保税源信息和纳税申报信息逻辑一致,征管系统将根据各税种《税源明细表》自动生成《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审核确认后即可完成申报。以电子税务局操作为例,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财产行为税申报模块后,系统显示纳税人本期应申报的税种。点击税种名称,进入该税种税源信息表进行数据维护。完成全部税种信息采集后,即可一表提交申报。
第四个问题:怎样提供税源信息?
刚刚提到,申报前,纳税人通过填写《税源明细表》提供纳税申报的基本信息。
每个税种的税源明细表根据该税种的税制特点设计。首次填报后,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确认无变化后直接申报;税源信息有变化的,更新维护数据后再进行申报。例如,7月份,某企业要申报2季度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房产税
,6月份购销合同印花税,以及当年的
车船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房产税
、
车船税
税源信息在以前年度已经采集而且没有变化,那么,在7月份,该企业只采集印花税税源信息即可。
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维护税源信息的时间,既可以在申报期之前,也可以在申报期内。
对于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房产税
、
车船税
等稳定税源,可以“一次填报,长期有效”。例如,某企业按季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房产税
,8月15日购入厂房,假设当季申报期为10月1日至10月20日,则企业可在8月15日至10月20日之间的任意时刻填写
城镇土地使用税
、
房产税
税源明细表,然后申报,只要厂房不发生转让、损毁等变化情况,此后就可以一直使用该税源明细表。
对于
耕地占用税
、印花税、资源税等一次性税源,纳税人可以在发生纳税义务后立即填写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申报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例如,某企业按月汇总缴纳印花税,分别在8月5日、10日、15日、20日签订应税合同,则可在当天立即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也可以在9月纳税申报期内,一并填报所有税源信息。
发现错填、漏填税源信息时,可以直接修改已填写的税源明细表。例如,纳税人填写了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后来发现遗漏了一份应税合同信息,则可直接修改已填写的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补充相应合同信息,然后继续申报或更正申报。
第五个问题:各税种纳税期限不一致是否能合并申报?
有纳税人咨询,各税种纳税期限不同,有的按次,有的按月,有的按季,能同时申报吗?
答案是肯定的,不同纳税期限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
首先,按期申报但纳税期限不同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
城镇土地使用税
,按月汇总缴纳印花税,则在7月征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2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和6月份印花税。
其次,按期申报与按次申报的税种,也可以合并申报。例如,某企业按季度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6月20日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则在7月纳税申报期内,该企业可以合并申报2季度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6月20日的
耕地占用税
。需要注意的是,按次申报的税种要符合税法关于纳税期限的规定,本例中,
耕地占用税
的申报应符合税法30日纳税期限的规定。
第六个问题:各税种是否必须一次性申报完毕?
有纳税人担心,合并申报后,如果漏报了税种怎么办,是不是要作废申报。这点,大家可以放心。
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当期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各税种。例如,某企业7月应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印花税和资源税等4个税种,7月5日申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印花税这3个税种,遗漏了资源税,那么,该企业可以在纳税期限结束前单独申报资源税,不用更正或作废此前的申报。
第七个问题:合并申报后老申报表是否还可以继续使用?
刚才讲,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可以同时申报多个税种,有纳税人问,我只申报缴纳一个税种,还要用老申报表吗?
这点在设计新申报表时进行了充分考虑。纳税人可以通过新申报表申报一个或多个税种,大家不必担心单税种无法申报的问题。同时,新申报表是对原有表单和数据项的全面整合,减少了表单数量和数据项,因此,6月1日后,10税种原有的申报表将停止使用。
第八个问题:合并申报多个税种后只更正申报一个税种怎么办?
合并申报支持单税种更正。纳税人更正申报一个或部分税种,不影响其他已申报税种。例如,纳税人一次性申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印花税和资源税等4个税种,随后发现资源税申报错误,则可以仅就资源税进行更正申报。更正时,修改资源税税源明细表再单独更正申报即可,无需调整其他已申报税种。
第九个问题:合并申报对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是否有影响?
目前,纳税人申报房地产交易税收时,一般使用不动产登记办税的综合申报表一并申报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
契税
等税种,具体包括增量房交易申报表、存量房交易申报表和土地交易申报表。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后,这些申报表单仍然可以继续使用。
第十个问题:合并申报对于各个税种的完税证明的开具是否有影响?
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不影响各税种完税证明的开具。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合并申报,也可在办税服务厅申报窗口办理业务,申报纳税后,按照现行规定申请开具完税证明。
以上就是本次视频讲解的主要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
相关帖子
•
明确了!雇主责任险能否冲抵工伤赔偿?最高法院一锤定音!| 劳动法库
•
员工拒绝调岗不去新岗位报到仍去原岗出勤构成旷工吗?(还有更多)
•
最新!广东高院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指引(2024)| 劳动法库
•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的决议 | 劳动法库
•
收藏!人社部现行有效76件规章汇总(附文号及施行日期)| 劳动法库
•
公开课:入职管理、调岗管理与解雇管理实操技巧(202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浏览过的版块
财税大数据
全国税务系统领军人才
休闲娱乐
云南
广东
北京
热点答疑
山西
青海
官方链接
中国人大网
中国政府网
发改委
国家税务总局
北京市税务局
天津市税务局
河北省税务局
山西省税务局
内蒙古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
吉林省税务局
黑龙江税务局
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局
山东省税务局
江西省税务局
河南省税务局
湖北省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局
广东省税务局
广西税务总局
海南省税务局
重庆市税务局
四川省税务局
贵州省税务局
云南省税务局
西藏税务总局
甘肃省税务局
陕西省税务局
青海省税务局
宁夏税务总局
新疆税务总局
大连市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
厦门市税务局
青岛市税务局
深圳市税务局
友情链接
51社保
信用卡申请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
Tax100
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