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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贸区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地
财税星空提示: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改委、科技部、证监会、知识产权局等国家部委联合印发文件,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公司型创投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和技术转让所得税优惠政策试点。政策明确对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其个人股东持股的部分,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所得,超过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50%的,可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所得,超过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50%的,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该政策设计了投资期限越长缴纳企业所得税越少的反向挂钩制度,有利于增强创投企业长期投资初创型科技企业的“耐心”,初步实现了鼓励创投企业长期投资的效果,促进被投资的科技企业做大做强,也是针对创投税收政策的一大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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