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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答复一次性收取多年租金房产税也可分期缴纳
财税星空提示:出于招商需要或商户实际经营情况的考虑,实务中对于租金的支付方式存在多种模式,如免租期、租金逐年递增等,那么对于特殊的租金支付方式,如何缴纳房产税呢?安徽省税务局曾通过12366纳税服务平台作出答复,建议纳税人采用的处理方式为,不论该年度租金收入是否收取,以及不论一次性收取若干年度年度租金,按均摊方式分摊到每一纳税期间缴纳房产税。这个答复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房产税的重复征税问题,如免租期内房产税可以不按照房产原值缴纳,但是同时安徽省税务局也明确,该操作方法暂无具体文件规定,纳税人应与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
(原网页链接: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ca0b3a6f59384280a6d75190f680f316)
房产税从租计征时按实收租金还是权责租金收入
纳税人所属地: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房产税从租计征时,当期缴纳房产税是以预收方式等实收租金总额还是以权责发生制确认的当期权责租金收入为依据进行缴纳?
答复机构: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19-09-20
答复内容:
安徽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季或半年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市、县税务局确定。
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
房产税计税依据建议根据合同约定的每个年度的不含税租金收入,而不论该年度租金收入是否收取,以及不论一次性收取若干年度年度租金,按均摊方式分摊到每个年度,每个季度或者月份申报缴纳房产税。
上述业务鉴于目前暂无具体文件规定,具体执行中建议与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安徽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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