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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这四个时间点,会计千万要记牢!错过的,要去税局前台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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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高考

2021-3-21 16:25: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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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没有小伙伴试过忘记申报当月社保的!

如果有的话,那小编想说是相当理解你们的感受了!不仅是多跑一趟税局前台那么简单,漏申报社保后的一周里,迟迟不敢直视老板和同事的眼睛!!!

为了这样的场面再次出现,小编早已经将关于社保的这4个时间线背得滚瓜烂熟,小伙伴们也赶紧收藏,拿出小本本学习起来吧!

30日
入职30日内,单位须为员工申报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0日
工伤认定应在30日内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2个月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需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12个月。

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
①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②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③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来源:会计小师妹整理发布,部分素材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亳州市税务局。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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