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918
  • Tax100会员 28024
查看: 543|回复: 0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通知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489
2020-6-1 22:5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taxhu.com?m=article&f=view&id=14251
发文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内国税函[1997]40号
文件名: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7-09-0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内国税函[1997]40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函[1997]40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通知
  内国税函[1997]40号
  全文有效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472号)称: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二、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
  请遵照执行。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