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32
  • Tax100会员 28023
查看: 349|回复: 1

[征收管理] 哪些人(或单位)不能作为纳税保证人?

470

主题

526

帖子

1141

积分

特级税友

Rank: 6Rank: 6

积分
1141
2020-5-26 11: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哪些人(或单位)不能作为纳税保证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617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706
2020-5-26 11: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1号)第九条规定:“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为纳税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纳税担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
  (一)有偷税、抗税、骗税、逃避追缴欠税行为被税务机关、司法机关追究过法律责任未满2年的;?
  (二)因有税收违法行为正在被税务机关立案处理或涉嫌刑事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三)纳税信誉等级被评为C级以下的;
  (四)在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市(地、州)没有住所的自然人或税务登记不在本市(地、州)的企业;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六)与纳税人存在担保关联关系的;
  (七)有欠税行为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