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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10]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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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1567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函[2010]37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10]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0-01-2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9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税函[2010]37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2009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为奖励长期奋战在工作环境恶劣、生活条件艰苦的地质工作一线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地质科技工作者,国土资源部根据《李四光地质科学奖章程》规定,经过专家初评、评奖委员会终评、社会公示,2009年共评出14位获奖者,每人奖金8万元人民币,奖金在北京发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关于国务院部、委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对2009年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奖者个人所获奖金(详见附件),免征个人所得税。

  附件:2009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奖者名单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009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奖者名单.docx(附件下载见文章末尾)



2009年度李四光地质科学奖获奖者名单.docx.docx&id=791716&tp=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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