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关于公布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坡头区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7.20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发布)规定,我局对现行有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坡头)
附件1
全文废止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1 | 湛江市坡头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公告 | 2016年6月22日 | 湛江市坡头区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 2 | 关于对我区建制镇和麻斜南调街道办事处恢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 | 湛坡地税发[1995]022号 | 3 | 关于进一步明确矿产资源税税额标准问题的通知 | | 湛坡地税发[1996]39号 | 4 | 关于明确我区个人从事猪肉零售的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 湛坡地税发[1999]048号 | 5 | 坡头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制定红砖行业的税收征收管理的实施办法 | 2009年4月20日 | 湛坡地税发〔2009〕43号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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