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074
  • Tax100会员 32685
查看: 461|回复: 0

[案例]130003539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数应该是多少?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7-21 12:4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数应该是多少?
[案例]130003539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执行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因此,在计算时,应先用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13万*60%即7.8万元,同时按照销售收入2500万计算出当年可以扣除业务招待费的最高限额为12.5万; 而7.8万小于12.5万,因此,贵公司2008年可以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7.8万元。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