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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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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文件编号: |
闽政文〔2012〕317号 |
文件名: |
福建省人民政府 闽政文〔2012〕31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平潭工作的台湾居民涉及内地与台湾地区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办法的批复 |
发文日期: |
2012-11-27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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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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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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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平潭工作的台湾居民涉及内地与台湾地区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办法的批复
闽政文〔2012〕31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平潭工作的台湾居民涉及内地与台湾地区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补贴办法的批复
闽政文〔2012〕317号
全文有效
2012.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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