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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东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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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东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1年8月29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东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中国(东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东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推进方案

为加快推进中国(东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东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0〕1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建成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率先建成东营区、广饶县、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产业园区;2023年,培育10家跨境电商龙头企业、5个交易额过30亿元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200亿元,初步建成汇聚外贸产业链、电商服务链、跨境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全方位跨境电商生态系统。


二、推进措施
(一)建设“两大平台”。  1.建设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依托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全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在跨境电商进出口通关监管等功能基础上,进一步向税务、外汇、物流、金融等领域延伸,打造“一点接入、一站式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口岸和物流发展中心、东营海关、市税务局、市人行、市邮政管理局)  2.建设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区。按照“一县区一园区”发展布局,推动各县区围绕主导产业,规划建设功能完善、错位发展的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区。加强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区管理,制定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标准和管理办法,对市级跨境电商产业园区进行业绩考核,实行认定和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东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二)建设“六大体系”。
1.信息共享体系。依托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研究制定跨境电商数据共享办法,推动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与跨境电商企业、平台和监管部门间数据依法有序流转与共享。(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东营海关、市税务局、市人行、市邮政管理局)
2.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引入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服务机构,引导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仓单质押等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创新跨境电商线上融资、担保、保险等金融服务,完善跨境电商金融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人行、东营银保监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东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3.智慧物流体系。支持物流企业建设跨境电商快递物流中心、多元化仓储中心和分拨中心,引进知名物流供应链服务平台企业,吸纳物流、快递、配送等供应链服务商和货物集聚。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建立东营市智慧物流信息系统,提升物流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口岸和物流发展中心、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东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4.电商信用体系。建立跨境电商企业信用数据库,纳入市级信用信息平台。对跨境电商主体企业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和分类管理,对“红名单”诚信企业给予审批绿色通道、通关便利和政策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东营海关、市人行、市税务局)
5.统计监测体系。研究制定跨境电商统计监测办法,建立以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数据、海关数据为主体,以电子商务平台交易情况、部门数据和抽样调查数据为补充的跨境电商统计监测体系,定期进行综合运行分析。(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统计局、东营海关、市税务局、市人行)
6.风险防控体系。加强跨境电商进出口产品质量控制,探索建立跨境电商产品质量溯源体系,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进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建立商务、海关、税务、外汇、市场监管等多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健全完善风险信息采集、评估分析、预警防范、处置跟踪等机制,实现对跨境电商领域市场风险、交易风险、金融风险、技术风险和公共安全风险的实时监测、评估和处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东营海关、市税务局、市人行)

(三)培育跨境电商企业主体。加强与阿里巴巴国际站、eBay、速卖通、Wish等跨境电商平台对接,积极引入跨境电商平台本地化服务中心。支持橡胶轮胎、石油装备等优势产业骨干企业建设垂直跨境电商平台;鼓励企业自建海外独立站、在跨境电商平台开店,或利用搜索引擎推广等数字营销技术开展产品推广,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制造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培育壮大跨境电商主体企业队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东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四)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支持东营职业学院等院校开设跨境电商相关专业,或嵌入跨境电商课程,做好跨境电商人才基础培养。与山东外贸职业学院等深入合作,积极争取在我市建设跨境电商实训基地。支持引入专业人才培训机构,为企业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支持引进跨境电商高层次专业人才、领军人才。建立全市跨境电商专家库,开展“跨境电商专项培训行动”,定期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培训,加强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人才的专项培训,建立多层次人才培育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东营职业学院,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东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五)畅通国际物流通道。推动东营港集装箱码头建设,支持东营港尽快开通集装箱内支线和铁路班列。加快铁路建设,对接“齐鲁号”中欧班列运输网,推动胜利机场加密机场航班,加强与济南、青岛、郑州等国内重要干线的中转联运合作,畅通国际物流运输通道。积极申请建设指定口岸、国际邮件交换站等。(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东营胜利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港口集团东营港有限公司)

(六)优化跨境电商生态圈。
1.完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培育引进一批报关、支付、退税、仓储、物流、金融等领域跨境电商服务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或机构设立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法律指导、人才培训、资源对接、市场拓展等服务,形成完备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东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2.健全跨境电商发展政策体系。制定全市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在平台建设、主体企业培育、产业园区建设、人才培养、海外仓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落实好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通关便利化措施,优化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模式。对零售出口企业落实增值税、消费税“无票免税”政策,依照相关规定试行按照4%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东营海关)
3.营造跨境电商发展氛围。鼓励跨境电商平台、进出口企业、综合服务机构、物流仓储企业等共同筹建跨境电商行业协会,对内强化引导服务和行业自律,对外加强对接交流,搭建跨境电商发展桥梁纽带。举办跨境电商创新创业大赛,吸引跨境电商人才聚集。支持各县区、市属开发区结合本地特色,每年举办5场以上的跨境电商对接交流活动,打造高质量交流载体,营造跨境电商发展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东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4.支持跨境电商政策制度创新。鼓励各部门、单位完善跨境电商通关一体化、信息共享等配套政策,提升跨境电商进出口便利化水平,支持部门、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在业务流程、仓储物流、交易结算、展示体验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跨境电商创新试验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东营海关、市人行,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东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七)拓展跨境电商营销体系。
1.建设进口商品体验中心。在中心城区主要商圈建设跨境电商进口商品体验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打造“网购保税+实体新零售”模式,实现“线下体验、线上交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东营海关,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东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2.加快建设海外仓。支持企业自建或联合建设跨境电商海外仓,每个县区至少建设1个公共海外仓,逐步构建覆盖全球、布局合理的海外仓服务网络。支持海外仓企业对接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和国内外电商平台,完善海外仓仓储物流功能,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逐步发展为集营销推广、金融保险、售后维修、退换货等功能于一体的海外营销中心,为跨境电商出口企业提供境外集成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东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3.加强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展国际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国际认证,培育一批跨境电商品牌企业和商品。支持县区、市属开发区围绕特色产业,开展跨境电商品牌化经营。支持企业开展商标海外维权工作,加大对企业商标品牌海外维权援助力度和品牌保护力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各县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东营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中国(东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作用,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沟通协调,做好指导服务,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市属开发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督导调度。建立跨境电商信息月报送、月通报机制,每月调度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进出口规模、产业园建设、海外仓建设、对接交流活动等情况,定期通报跨境电商进出口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形成对标改进提升工作机制。
(三)做好宣传推介。各县区、市属开发区要定期梳理归纳本地跨境电商发展的创新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并及时上报。积极利用主流媒体、各类新媒体等渠道多层次宣传综合试验区建设成效,建设中国(东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门户网站,每年至少开展一期宣传报道活动,共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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