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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 津东财预〔2020〕13号 河东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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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2 10:0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河东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
文件编号: 津东财预〔2020〕13号
文件名: 河东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 津东财预〔2020〕13号 河东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20-12-1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河东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
河东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津东财预〔2020〕13号


  河东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津东财预〔2020〕13号
  全文有效
  2020.12.1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河东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河东区翔宇小学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自2020年度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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