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2295
  • Tax100会员 28109
查看: 346|回复: 0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面粉加工 皮革鞣制(小皮)行业实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修订)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1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8967
2020-6-18 10: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财政厅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面粉加工 皮革鞣制(小皮)行业实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修订)
发文日期: 2018-06-1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面粉加工 皮革鞣制(小皮)行业实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修订)

税乎网注——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2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并发布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面粉加工 皮革鞣制(小皮)行业实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2018年修订)
  全文有效
  2018.6.15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规定,现将全省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我省从事“面粉加工”、“皮革鞣制加工(小皮)”两个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实行核定扣除,农产品核定扣除采用投入产出法,并实行全省统一的核定扣除标准(见附件)。
  二、自2014年7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的规定扣除。
  三、试点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将核定扣除标准告知试点纳税人,并通过办税厅、网站等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告。
  四、试点纳税人对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原则上于2014年12月31日前全部转出,对进项税额较大转出有困难的,不晚于2015年6月30日前全部转出。
  五、其它事项按总局及省税务局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本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河北省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统一核定扣除标准》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财政厅
  2014年7月1日
附件: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