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黑国税发[2004]91号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黑国税发[2004]91号
全文有效
2004-03-24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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