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3259
  • Tax100会员 34065
查看: 529|回复: 0

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 申报缴纳基金费有关问题 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关于的公告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3099
2020-7-12 11:30: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申报缴纳基金费有关问题
文件名: 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 申报缴纳基金费有关问题 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关于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1-12-1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
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关于的公告
申报缴纳基金费有关问题

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关于申报缴纳基金费有关问题的公告
  全文有效
  2011年12月16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江苏省地方务局关于做好基金费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管理的总体要求,经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研究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徐州市区纳税人应申报缴纳的基金费均实行按月申报办法。各缴费单位在申报税款时一并申报应缴纳的各项基金费。
  市区各项基金费包括:社会保险费、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会经费、防洪保安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城市垃圾处理费、人民防空建设经费、绿化费和义务植树统筹费。
  申报服务单位:市地方税务局一分局
  申报地址与联系电话:
  解放北路8号地税局,83759615;
  金山桥经济开发区蟠桃山路2号,87793113;
  新城区元和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税窗口,80282708。
  特此公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