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743
  • Tax100会员 33529
查看: 613|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9904

主题

9905

帖子

9940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940
2020-7-8 10:3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文件编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8-06-1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8年6月15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部署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一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修改的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18-06-15
    一、制定背景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工作部署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以下简称“河南省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并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二、制定的必要性
    税收规范性文件是税务机关行使权力、实施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纳税人等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影响重大。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为了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确保机构改革后执法依据统一规范、执法工作衔接有序。因此,河南省税务局对发布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改,以公告形式统一进行发布。
   三、主要内容
    《公告》发布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56件。
  

附件: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