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933
  • Tax100会员 32691
查看: 740|回复: 0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公告[2013]5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9904

主题

9905

帖子

9940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940
2020-7-8 10: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公告[2013]5号
文件名: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公告[2013]5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3-12-0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公告[2013]5号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公告[2013]5号
  全文有效
  2013年12月2日
  为进一步规范契税征收管理,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税收管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和《河南省契税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我省契税纳税期限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4年1月1日起,我省契税纳税期限由纳税人完成纳税申报20日内缴纳税款调整为纳税人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前。
  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2013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契税纳税义务行为,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