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7553
  • Tax100会员 34082
查看: 474|回复: 0

[社保] 国家人社部 人社厅函〔2017〕21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意见的函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6-28 11: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mohrss.gov.cn/gkml/zcfg/gfxwj/201708/t20170830_276564.html
发文单位: 国家人社部
文件编号: 人社厅函〔2017〕219号
文件名: 国家人社部 人社厅函〔2017〕21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意见的函
发文日期: 2017年08月24日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人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意见的函
人社厅函〔2017〕219号

人社厅函〔2017〕219号


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
你协会《关于2017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函》(中估协函〔2017〕35号)收悉。根据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国土资源部,同意将201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确定为60分。请你协会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做好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等后续工作。
为便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掌握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情况,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请及时将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及发证情况送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7年8月24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