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电影行业今年遭受疫情影响很大,请问对于企业发生亏损的,有延长结转年限的规定吗? (0篇回复)
- 问:由于疫情原因,继续教育成人高考学历教育,本来今年4月毕业,现在只能7月毕业了,这种情况5到7月还可以享受继续教育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吗? (0篇回复)
- 问:湖北的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免税优惠,2020年4月部分业务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业务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开具普通发票的部分是否可以享受免 (0篇回复)
- 问: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申报时既符合小微企业增值税免征,又符合生活服务免增值税政策,那么在进行季度申报时,我应该按照小微还是按照生活服务免增值税填写申报表呢? (0篇回复)
- 问:我公司是客运企业,享受疫情期间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我公司开出的免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客户是否可以抵扣? (0篇回复)
- 问:我公司经营广告业务,能不能享受疫情期间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0篇回复)
- 问:小规模纳税人3-5月征收率3%减按1%,由于会计操作失误,那么4月申报第一季度增值税时,3月开错的3%征收率发票是否应按照1%计算缴纳增值税?是否需要收回原发票? (0篇回复)
- 问:我公司经营广告业务,能不能享受疫情期间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0篇回复)
- 问: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出台前后,小规模纳税人应如何正确开具发票? (0篇回复)
- 问: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前后如何衔接? (0篇回复)
- 问: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有何企业所得税优惠? (0篇回复)
- 问:因疫情防控原因未在3月份申报缴纳2月属期增值税,且未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增值税扣税凭证用途,是否可以延期确认? (0篇回复)
- 问:疫情防控减免税优惠政策出台前,企业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咋处理? (0篇回复)
- 问:为促进汽车消费和产业发展,近期出台了哪些税收政策? (0篇回复)
- 甘肃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常见问题解答(三) (0篇回复)
- 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规定减按2%征收的,现在是否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0篇回复)
- 问:5月申报纳税期限是否延长? (0篇回复)
- 问: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WEB网页端填写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指定由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后,扣缴单位却没有获取到纳税人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该怎么处理? (0篇回复)
- 问: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应在什么时间内申报? (0篇回复)
- 【热点问答】“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常见问题解答(二) (0篇回复)
- 问:听说有的省纳税人已经可以用手机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了,其他地区什么时候可以用啊? (0篇回复)
- 问:请问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需要申请提交什么材料吗? (0篇回复)
- 问:参加新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如何享受政策? (0篇回复)
- 【热点问答】甘肃省阶段性减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问答 (0篇回复)
- 【热点问答】甘肃省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问答 (0篇回复)
- 问:企业月(季)度预缴申报时能否享受疫情防控捐赠支出全额扣除政策? (0篇回复)
- 问:此次支持疫情防控捐赠所得税政策有哪些亮点? (0篇回复)
- 问:对困难行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有何要求? (0篇回复)
- 问: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包括哪几类? (0篇回复)
- 问:此次出台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支持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0篇回复)
- 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的,需办理什么手续? (0篇回复)
- 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如何确定? (0篇回复)
- 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享受一次性扣除政策的,如何填报纳税申报表? (0篇回复)
- 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新购置生产设备的,可以适用什么税收优惠政策吗? (0篇回复)
- 问:如何查看各税费种的征期以及申报期的最新变化情况?? (0篇回复)
- 问:如何快速进入电子税务局或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办理涉税业务? (0篇回复)
- 问:我们公司无法在2月28日前完成纳税申报,现在也无法去办税服务厅办理延期申报申请,现在怎么办? (0篇回复)
- 问:我公司组织员工向公益性社会组织捐款用于疫情防控,公益性社会组织没有为每个人开具捐赠票据,而是统一为公司开具了捐赠票据,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进行个税税前扣除吗? (0篇回复)
- 问:我们公司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了一批物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能否全额扣除? (0篇回复)
- 问:我是自己开摄影工作室的小规模纳税人,属于生活服务可以享受免税优惠。我们1、2月份收入还没开增值税发票,请问一季度应该怎么申报? (0篇回复)
- 问:我们公司按照规定复工后给单位员工提供了一次性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及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这些是否需要计入员工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0篇回复)
- 甘肃省税务局疫情防控期间12366常见咨询问题 (0篇回复)
- 问:我们公司是医药公司,购进了一批医疗防护用品打算捐赠给武汉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这批捐赠物资是否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 (0篇回复)
- 问:我公司是旅游公司,最近新闻里说国家对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了,那我们公司能不能享受这个优惠政策? (0篇回复)
- 问: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0篇回复)
-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政策问答(一) (0篇回复)
- 问:参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是否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0篇回复)
- 问: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是否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0篇回复)
- 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业务即问即答(第二期) (0篇回复)
- 问:企业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产生较大亏损,弥补亏损的结转年限是否可以延长? (0篇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