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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答(11月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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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电子税务局热点问答(11月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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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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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 10:01:45 | 显示全部楼层
1. 问:企业变更国标行业在电子税务局如何操作?




答: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优化版】勾选“非涉证信息变更”,“变更项目”选择“国标行业”填写变更后的内容,点击【保存】【下一步】提交等待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确认即可。

2. 问:如何删除代开发票保存的常用客户信息?


答:企业点击【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个人点击【我要办税】-【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进入申请页面后,点击【常用客户信息管理】在【操作】处进行删除即可。

3. 问:纳税人需要删除曾经保存的常用资料如何操作?



答:点击进入【我的信息】-【电子资料】-【我的常用资料】进行删除。

4. 问: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模块下只有三个功能是什么原因?



答:点击进入【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企业信息】查询到该纳税人目前状态为注销,电子税务局中部分功能对于已经注销的纳税人暂未开放。

5. 问:中小微制造业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时如何享受缓缴政策?

答:纳税人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等申报表时点击【申报】按键后,页面弹出提示选择框:




其中制造业小微企业提示:“请您确认是否符合制造业小微企业缓缴条件,享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延缓3个月缴纳政策?”

选择了享受制造业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的纳税人,继续申报成功后,申报回执页提示本次申报已享受缓缴政策,申报产生的全部应缴税费款缴款期限全部后延3个月,在缴款界面系统默认不勾选延缓缴纳的税款。




制造业中型企业提示:“请您确认是否符合制造业中型企业缓缴条件,享受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各项税费金额的50%延缓3个月缴纳政策?”

选择了享受制造业中型企业延缓缴纳的纳税人,继续申报成功后,申报回执页提示本次申报已享受缓缴政策,分别按50%生成缓缴的应征税费款延缓3个月,50%生成不缓缴的应征税费款缴款期限与税(费)种认定缴款期限一致。同时,对于缓缴的部分,缴款页面默认不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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