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85
  • Tax100会员 28023
查看: 467|回复: 0

[案例]130005537 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应缴纳契税?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8-5 12: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应缴纳契税
[案例]13000553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的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 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 因此,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缴纳契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