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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地方税务局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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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文件名: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5-09-09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
  全文有效
  2015-09-09
  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5年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地税函〔2015〕250号)和《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5年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河地税发〔2015〕62号)要求,我局对截止2015年3月31日前由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制定发布或河源市地方税务局牵头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在本辖区内对征纳双方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尚未公布废止或失效的全部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8月31日我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1 《关于明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税收事项的通知》 2006年7月27日 河地税发〔2006〕118号
2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装和房地产行业税收管理的通知》 2009年7月2日 河地税发〔2009〕132号
3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转让非住宅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4年6月25日 河地税函〔2014〕105号
4 关于印发《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饮食业旅业娱乐业税收征收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997年4月29日 河地税发〔1997〕073号
5 关于印发《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建筑业税源管理办法》、《河源市地方税务局房地产业税源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0年3月11日 河地税发〔2010〕32号
6 关于印发《河源市社保费退费业务规程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 2010年7月27日 河地税发〔2010〕105号
7 关于规范失业保险费征收管理的通知 2009年12月14日 河地税发〔2009〕201号
8 关于印发《河源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欠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0年11月5日 河地税发〔2010〕151号

  《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解读
  时间:2015-09-09
  来源:河源市地方税务局
  税收规范性文件定期集中清理是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2015年4月份,我局制定《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5年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方案要求,对截止2015年3月31日现行有效的全部税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发现,因为与上位法相抵触、被新出台的文件规定替代、文件规定之间不协调、文件规定不合理、执行省地税局新出台的欠费管理办法和社保费退费的管理机关发生改变等原因,共有8份税收规范性文件全文应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的规定,我局以《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对外公布《河源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以方便纳税人知悉和查询相关文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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