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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试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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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试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8-10-3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试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试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2018-10-31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试点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登记业务系统在2018年11月1日上线,省税务局与公安车管部门实现车辆购置税业务电子化对接、自动监控和网络安全保障的功能。
  您在办税服务厅或自助办税终端,缴纳车辆购置税扣款成功后,系统将生成电子完税证明信息,实时传递到省公安厅相应数据库,可直接前往当地公安车管部门预约办理车辆登记上牌业务。
  您如需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由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亦可自行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etax-gd.gov.cn(公共查询-车辆购置税查询)查询、打印。
  新系统上线后,让数据多跑网络,纳税人少跑马路,节省纳税人奔波成本;同时不再担心车购税完税信息被伪造、变更或丢失,更具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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