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市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单位及其职责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市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单位及其职责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全文有效
2018.12.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150号)的精神,进一步提升纳税人办税的便利性,满足纳税人多元化办税需求,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本着“服务、便利、高效”原则,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决定增设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税窗口至各县(区)税务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市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单位共计13个,具体见附件:惠州市各县(区)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单位办税窗口和自助办税终端。
二、各县(区)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单位的征管职责。
(一)车辆购置税征收业务:包括国产、进口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车辆购置税的退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证等业务。
(二)车辆购置税特殊计税价格业务。
(三)车辆购置税免税车辆办理免税业务(含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回国留学人员购置的车辆、公共汽电车以及其他规定的免税车辆等免税业务)。
(四)车辆价格备案业务(含国产、进口车辆)。
(五)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
三、从2019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征收实行“同城通办”,即惠州市辖区内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人可以在惠州市辖区内任意一个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单位车辆购置税办税窗口和自助办税终端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和缴纳业务。
四、从2019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不再受理、办理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的涉税事项。在原惠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理了车辆购置税申报和缴纳业务的纳税人,需申请办理退税业务的,到国家税务总局惠城区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办税窗口办理;需申请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补证业务的,可到任意一个县(区)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单位车辆购置税办税窗口办理。
特此通告。
附件:
惠州市各县(区)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单位办税窗口和自助办税终端
附件:惠州市各县(区)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单位办税窗口和自助办税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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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江南税务分局
| 惠州市惠城区麦兴路19号悦洲广场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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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水口税务分局
| 惠州市惠城区大湖溪湖西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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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江北税务分局
|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二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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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惠阳区淡水演达二路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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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三和税务分局
| 惠阳区三和经济开发区御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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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新圩税务分局
| 惠阳区新圩国信路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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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龙门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龙门县迎宾大道青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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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和畅厅)
| 仲恺高新区和畅东六路23号和畅国际小区首层西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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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博罗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博罗县罗阳街道办商业西街155号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3楼税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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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惠东县平山街道河北一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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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助办税终端机
| 国家税务总局惠东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 惠东县平山街道办事处陈塘庵背村(车管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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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 大亚湾区石化大道中科技路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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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澳头办税服务厅
| 大亚湾区澳头中兴南路112号
| 自助办税终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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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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