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32
  • Tax100会员 27980
查看: 734|回复: 1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问题的批复 税总函〔2014〕99号

1111

主题

1909

帖子

1909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909
QQ
2020-4-20 10: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1817566/content.html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税总函〔2014〕99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问题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14-02-2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问题的批复
税总函〔2014〕99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土地使用税政策问题的请示》(鲁地税发〔2013〕5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1988年国家税务局下发的《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88〕国税地字第015号)附件第四条规定,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改制企业所占用的土地,应由该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即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缴纳。
  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2月28日

点评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41/n810755/c1817566/content.html  发表于 2020-4-20 10:2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