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网络直播平台规范健康发展是法治公平的应有之义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许生 时间:2025年6月27日 近日,为落实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明确报送涉税信息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涵盖网络直播平台企业,并优化了对网络主播等从业人员的税收征管方式,既规范管理,又减轻了办税负担。 网络直播作为新兴业态,已成为平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实际情况看,网络直播业态复杂,经营模式灵活多变,当网络主播加入直播人员服务机构,或者以合作企业的名义开展网络直播活动时,网络直播平台难以直接掌握MCN机构(多频道网络机构)、签约企业机构支付给网络主播的全部收入,可能导致网络主播的收入信息缺失,形成税收监管盲区,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扰乱税收公平秩序,不利于公平竞争。 打击违法是对守法者的最大保护。近年来,税务部门先后查处一系列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网红主播涉税案件。2024年,税务部门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有力规范了行业税收秩序,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然而从税务部门近期公布的一则案例来看,某MCN机构伙同不法中介虚开、偷税、骗补,为旗下700多名主播偷逃个人所得税3200万元。这说明主播的偷逃税行为,存在从个体违法向组织化违法行为转化的动向,亟需强化税收监管、引导规范发展。 出台《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是税务部门回应社会期待,进一步营造平台公平竞争税收环境的重要举措。该公告在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平台内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MCN机构等平台内经营者报送网络主播及其合作方涉税信息的义务。同时出台《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则是从减轻负担的角度引导网络直播行业主动做到税务合规,一方面调整劳务报酬个税预扣预缴方法,并明确可享受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有利于降低中低收入网络主播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平台为网络主播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有利于减轻网络主播的办税负担。 合规是方向,更是未来。两个公告的出台将进一步提升网络空间税收服务和管理的能力水平,引导网络直播行业合规发展,促进网络主播等直播领域从业主体依法纳税申报,帮助他们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推动平台经济沿着合法合规的轨道前行,构建更加规范、公正、透明的税收环境,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
涉税信息报送不会造成信息安全隐患 来源:21财经 作者: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 李春根 时间:2025年6月27日 近日,为落实国务院出台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细化明确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的具体类别和内容,报送数据的口径和标准,将进一步为蓬勃发展的平台经济筑起有利于公平竞争的税收秩序。 互联网平台企业汇聚了海量的数据资源,记录了平台内用户的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对个人信息安全难免会产生顾虑。《公告》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细化规定了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的具体内容和数据口径,明确将严格依法保障报送的涉税信息安全,一方面便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依照执行,另一方面让平台企业、经营主体和消费者都能够知晓税务机关收集数据的边界,化解其对信息安全隐患的担忧。特别从报送信息的数据项来看,《公告》要求平台企业按季报送汇总收入信息,不涉及逐笔交易的明细内容。这其实从源头上降低了敏感信息泄露的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公告》要求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身份信息、收入信息,以及网络主播及合作方的涉税信息。上述范围,不仅不涉及消费者具体购物信息等隐私,不会侵害消费者权益,还有利于更好遏制“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现象,帮助消费者获取更真实的商品销量和评价信息,更好保障消费者权益。 长期以来,税务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涉税信息数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特别是对涉及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保护,采取加密、访问控制等措施,防止数据泄露。对于平台企业报送的涉税信息,税务部门有着完善的制度和技术来确保纳税人缴费人信息数据安全,相信有能力、也有条件保护好涉税信息安全,广大经营主体、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涉税信息安全可以得到有效保障。 |
实施《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是促进公平竞争的关键一招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时间:2025年6月27日 近日,国务院发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为确保落实落地,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事项的公告》。《规定》和相关《公告》的出台实施,不仅有利于维护税收法治公平,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促进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从促进线上线下公平看,近年来,平台经济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迅速发展壮大。但在快速发展的背后,一些平台内经营者存在“内卷式”竞争等行为,干扰了市场机制的合理运行。互联网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是行业监管的重要基础,有利于遏制虚假营销、恶意刷单、提供伪劣商品和低质服务等不合规经营行为,营造线上线下公平竞争、协同发展的良好环境。 从促进税收公平看,对良好税收秩序的有效维护,就是对守法经营者最好的保护。推行涉税信息报送制度后,当前平台内超过九成的经营者是中小微企业,因其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可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税负基本不会发生变化。但少部分存在虚假申报、偷逃税等行为的经营者,特别是不合规经营的高收入者,其违法行为将因此得到有效遏制,税负会回归正常水平,有利于精准靶向整治恶意损害国家利益的不法分子,依法保护诚信纳税经营主体,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从促进全国执法公平看,平台企业跨区域经营特征显著,但各地政策执行标准、税收监管能力等存在差异,部分地区甚至通过构建“政策洼地”“监管洼地”等方式招引平台企业入驻,助长了不当竞争,严重阻碍了生产要素跨区域合理流动。《规定》及相关《公告》的出台,明确了涉税信息报送的统一标准,通过数据标准化、监管协同化、规则统一化,有利于消除区域间执法差异。当然,税务部门也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折不扣落实《规定》,确保全国执法的统一性和确定性,促进《规定》实施后的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充分体现。(记者 石雨昕) |
一文读懂互联网平台涉税报送新规,影响几何 来源:第一财经 时间:2025-06-24 为营造线上线下公平统一的税收环境,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一项新的政策举措近日出台。 6月23日,国务院公开《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下称《规定》),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按季度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等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首次报送将在今年10月份开启。 中国互联网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吸纳就业、促进消费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超12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约27%。 司法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解读称,《规定》施行对平台企业以及绝大多数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税负不会产生大的影响,税负不会变化。但此前存在隐匿收入等情况的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将按照平台企业报送的涉税信息依法纳税,其税负会恢复到正常水平。 平台报送涉税信息明晰 由于平台经济呈现出强流动性和高虚拟化特征,如果互联网平台企业不向税务部门报送经营者身份、收入等信息,税务部门监管难度大,一些人如网络主播等借此隐匿收入从而偷漏税,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最终影响老百姓切身利益。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在全球范围内,出台法律明确规定平台企业的涉税信息报送义务已成为一种广泛认可的国际通行惯例。德国、法国等欧盟国家在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欧盟税收行政合作指令》规则,要求平台运营商按规定报送平台上卖家的基本信息和金融账户、交易时间、运营商代扣或收取的费用、税款等交易信息。 中国也展开了类似行动。 201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在这条规定之下,税务机关前期组织部分平台开展了涉税信息报送试点工作。这为制定《规定》奠定了基础。 结合试点情况,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税务总局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并完善了《规定》稿,并在去年底公布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最终《规定》在今年6月获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近日颁布实施。 《规定》明确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报送主体、报告要求、报送内容、免予报送情形、服务措施、信息保存及安全、相关法律责任等内容。 《规定》称,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于季度终了的次月内,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的具体类别和内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以及上季度收入信息。 “按照这一要求,本《规定》施行后,互联网平台企业将于今年10月份第一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为更好落实《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加紧制定有关配套公告,细化首次报送涉税信息等具体安排,并将“点对点”对接互联网平台企业,做好政策解读与培训辅导,帮助互联网平台企业在10月份顺利完成首次报送涉税信息的工作。”上述税务总局负责人称。 根据《规定》,存在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报送、提供涉税信息;瞒报、谎报、漏报涉税信息;拒绝报送、提供涉税信息等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了减轻互联网平台企业报税负担,此次《规定》明确在互联网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的收入信息,免予报送。另外通过加强部门间涉税信息共享,减少企业重复报送。 涉税信息事关经营者切身利益,此次《规定》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和税务机关保障涉税信息安全。“税务机关将对收集到的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相关信息,采取加密、访问控制等措施,切实保障信息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上述税务总局负责人称。 维护税收公平 《规定》实施后,对各方究竟有何影响备受关注,尤其是税负变化。 上述负责人称,互联网平台企业只需依法履行涉税信息报送的程序性义务,其自身税负不会变化。平台内绝大多数合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税负不会变化。平台内众多中小微企业和低收入从业人员因可享受税收优惠,其税负不会变化。如,商户月销售额不超10万元可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平台内从业人员,在享受各项扣除后,也基本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汤继强认为,对平台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自身运营而言,报送涉税信息仅是在其既有业务开展基础上附加合规的程序性动作,不涉及经营模式、市场策略调整,更不会影响其收入、成本和净利润等指标。 目前我国平台内从业人员近1亿人,主要集中在外卖、出行、配送、货运、家政等领域。而《规定》明确,互联网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不需要纳税的,不需要报送其收入信息。 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张巍表示,《规定》出台不会对各类“小哥”、家政人员的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产生影响。 上述负责人称,《规定》实施后,此前存在隐匿收入等情况的部分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将按照平台企业报送的涉税信息依法纳税,其税负会恢复到正常水平。 “少数高收入且低纳税遵从度群体的税负将提升到正常合规水平,这是维护税收公平、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应有之义。”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称。比如,此前一些网络主播通过信息差来隐匿收入偷逃税,而随着《规定》实施平台企业会常态化报送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等数据。税务部门也会通过分析比对直播产业链上下游主体的发票、申报数据等信息,锁定隐匿收入问题,因此网络主播很难再通过信息差来隐匿收入偷逃税。 施正文表示,建立平台企业常态化涉税信息报送制度,将有效堵塞税收漏洞,保护守法者,打击违法者,营造更加公平、有序、活跃、健康的平台经济发展环境。 上述负责人表示,《规定》有助于推动部门协同共治,促进对平台内不当经营行为的及时有效监管,更及时发现平台“内卷式”竞争、虚假“刷单”骗取流量等不当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各类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有序竞争、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合规守信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将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尽快制定有关配套公告,细化报送涉税信息的相关主体、具体类别和内容、报送要求和口径,从实操角度进一步明确“谁来报、报什么、怎么报”等问题。 |
互联网平台新规落地!“内卷”、刷单套路被税收监管强势“狙击”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吕倩 时间:2025-06-24 6月23日正式生效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令第810号)(以下简称《规定》)正在引发行业热议。这份由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的行政法规,首次要求抖音、京东、美团等平台企业按季度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收入数据,标志着平台经济进入“数据控税”阶段。 《规定》有助于推动部门协同共治,促进对平台内不当经营行为的及时有效监管,更及时发现平台“内卷式”竞争、虚假“刷单”骗取流量等不当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各类经营主体合规经营、有序竞争、健康发展,更好维护平台内经营者、从业人员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合规守信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将在公平的市场环境中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对比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就《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征求意见稿)》,此次《规定》以国务院令的形式正式发布,财税专家汪蔚青认为,该立法层级仅次于法律,高于部门规章,凸显了国家对互联网平台税收监管的重视。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平台经济迅速崛起,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电商平台淘宝、京东,到微信、抖音,再到外卖平台美团等,这些互联网平台汇聚了海量的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然而,互联网平台经济的特殊性也给税收监管带来挑战。 一方面,互联网平台经济具有虚拟性、跨地域性、交易快速频繁等特点,汪蔚青对记者表示,传统税收征管模式难以有效适应。例如在平台上经营的商家和个人,其经营地点与平台所在地可能分属不同地区,税务机关难以准确掌握其经营收入和纳税情况。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经济的参与者众多且复杂,既有大型企业,也有众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以及自由职业者和兼职人员,税收征管难度较大。国务院令作为行政法规,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普遍约束力,能够有效协调各部门,形成监管合力。 《规定》共14条,包括报送义务、内容和时限要求,免予报送的情形,减轻报送负担的措施,以及涉税信息的保密义务。其中,《规定》强调,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涉税信息报送的数据口径和标准,通过网络等方式报送涉税信息。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核验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税务机关依法开展税务检查或者发现涉税风险时,可以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和相关方提供涉嫌违法的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同订单、交易明细、资金账户、物流等涉税信息。 对于《规定》出台的影响,从经营者层面来讲,新规最直接的冲击指向长期隐匿收入的群体。“探头已经照到了”,汪蔚青比喻道,“当平台把历史收入数据报给税务局,那些从未申报过直播打赏、网店流水的人,将面临艰难抉择:是补缴税款还是等待稽查?”从平台侧来讲,互联网平台本身已掌握完整的交易数据,税务机关提供标准化接口后,平台只需按规定格式导出数据即可,技术改造成本尚在合理区间内,不会对平台运营造成实质性冲击。 从宏观层面来讲,汪蔚青表示,当《规定》从税务总局《征求意见稿》升级为国务院令,其内涵已发生质变。互联网平台企业的主管部门多元——经信委、科委、银监局各有管辖权,税务总局难以单方面协调。以支付宝为例,其支付业务属金融监管范畴,而平台交易又涉及商务领域。国务院令的强制性,彻底打破了部门壁垒,使跨领域协同成为可能。平台把所有涉税信息汇总,税务局按管辖权分派,系当前技术条件下最高效的解决方案。 “就像未成年人满18岁需承担完全法律责任”,汪蔚青以此类比,当平台经济占GDP比重达到一定规模,其税收治理已关乎财政公平根基。《规定》明确了平台企业合规边界,长期来看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压缩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避税空间,规范税务处理;弥合线上线下税收差距,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国务院令的出台,不仅为万亿级市场铺就合规化通路,更预示着中国数字经济治理正式进入“用数据说话”的精密时代。 |
国务院规范平台企业涉税报送,各类“小哥”家政人员不受影响 时间:2025-06-23 来源:第一财经 作者: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院长 张巍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 ... 241250/content.html 为健全常态化涉税信息报送制度,有效维护法治公平税收秩序,国务院近日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令810号,下称《规定》)。《规定》的出台是我国针对平台经济税收监管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实现税收公平、优化市场秩序,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 《规定》明确报送涉税信息的义务主体是互联网平台企业,不需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做任何操作;还设定了多种可以不报送涉税信息的情形,一是对《规定》施行前的涉税信息,不需要报送;二是互联网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从业人员,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者不需要纳税的,不需要报送其收入信息;三是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规定为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等涉税事项时已填报的涉税信息,不需要重复报送;四是通过部门信息共享能够获取的涉税信息,税务机关不得要求互联网平台企业重复报送。从第二种情况看,《规定》出台不会对各类“小哥”、家政人员的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产生影响。 目前我国平台内从业人员近1亿人,主要集中在外卖、出行、配送、货运、家政等领域。配送主要包括外卖送餐、同城配送、快递配送等,运输主要包括依托互联网平台提供的搬家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网约车服务或者代驾服务等,家政主要是依托互联网平台提供家务料理、家庭成员照护、家电家具维修服务等。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以及税务部门前期公布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数据,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平台内从业人员基本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绝大部分“小哥”收入在减除基本扣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基本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
平台经济在法治轨道才能行稳致远 时间:2025-06-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 施正文 原文链接:https://www.chinatax.gov.cn/chin ... 241246/content.html 6月20日,国务院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务院令810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平台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涉税信息。 近年来,我国平台经济快速发展,在释放消费潜力、吸纳社会就业、推动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成为经济发展的有力引擎。 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并非新兴事物,早在201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就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税务部门报送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纳税有关的信息。《规定》的出台促进了与电子商务法的有效衔接,构建起更加严密的法治网络,更好促进各类经营主体的公平竞争。 在全球范围内,出台法律明确规定平台企业的涉税信息报送义务已成为一种广泛认可的国际通行惯例。德国、法国等欧盟国家早在2023年1月1日起就开始施行《欧盟税收行政合作指令》规则,要求平台运营商按规定报送平台上卖家的基本信息和金融账户、交易时间、运营商代扣或收取的费用、税款等交易信息。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平台经济要健康持续发展,必须始终走在法治的轨道上,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建立平台企业常态化涉税信息报送制度,将有效堵塞税收漏洞,保护守法者,打击违法者,营造更加公平、有序、活跃、健康的平台经济发展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按照《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需要按季度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否则将承担罚款甚至责令停业整顿的法律后果。报送规则的明确统一、公平适用,有利于在规范的市场“赛道”上,理性化的市场竞争成为“指挥棒”,引导互联网平台资源朝着更合理高效方向流动,合法合规经营的企业将受到有力保护,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将得到有效约束,有助于构建起层次分明、健康有序、创新活力迸发的平台经济新生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