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沪国税进[2003]22号 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进22号
状态:全文废止或失效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4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
附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实行退税的通知》(财税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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