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问即答 |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四十一)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小编整理了几个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http://file.tax100.com/o/202401/24/272_1706079342136.png?width=150&size=11209
问
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有没有变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出台后,我公司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指标的计算方法有没有变化?
答没有变化。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 (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 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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