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电子税务局2023年常用新增及优化功能操作指引之股权转让所得“网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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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股权转让所得
(一)功能描述:
当自然人纳税人存在股权转让事项时,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申报股权转让所得。
(二)操作步骤:
1.个人股权转让所得资料报送
步骤一: 自然人转让方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在“我要办税”的“税费申报”模块中找到“个人股权转让所得”,点击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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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二:认真阅读“办理须知”和“所需材料”后,勾选“我已阅读并知晓”,进入填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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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三: 正确录入基本信息,进入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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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四: 准确填写“股权受让方信息”,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报送“附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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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五: 核对税前扣除费用是否准确,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收入总额或填写准予扣除的个人捐赠支出信息。(注意:①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允许扣除的税费根据上一步骤中股权转让信息自动带出;②投资抵扣金额根据纳税人天使投资备案信息自动带出且不可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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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六:系统根据填报信息,自动生成应纳税款,并显示提交确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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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受让方为自然人则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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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受让方为单位则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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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让方确认股权转让信息
(1)受让方为自然人
自然人转让方提交资料后,自然人受让方将收到短信、弹屏、站内信提醒。受让方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WEB端查看并确认股权转让信息是否有误。
以个人所得税APP为例:
若选择“核对无误”则直接点击“提交”,若选择“核对有误”则填写相应原因后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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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让方为单位
自然人转让方提交资料后,单位受让方将收到站内信提醒。单位可通过扣缴客户端或者WEB端扣缴功能确认股权转让信息。
以扣缴端为例:
点击“消息中心”或“待处理事项”模块,可查看股权转让确认信息。对股权转让信息进行核对,操作流程参考上述APP相关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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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务机关受理、审核股权转让资料
自然人转让方报送股权转让相关资料推送至税务机关后,若资料存疑,税务人员将推送短信、弹屏、站内信提醒至转让方,告知其补充提交相关证明资料进行佐证。审核通过后,税务人员将发送短信、弹屏、站内信消息提醒转让方正式发起申报流程。
4.申报发起与查询
若当前受理状态为“受让方确认中”或“税务机关受理中”,用户可点击【撤销】终止本次资料提交,撤销后可修改或者作废该笔资料信息。
5.注意事项
(1)对于受让方未及时确认的,纳税人(股权转让方)需进一步提醒受让方查看确认;对于受让方确认不通过的,纳税人(股权转让方)需根据受让方反馈信息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至受让方确认。
(2)纳税人(股权转让方)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我要查询”——“个人股权转让资料报送记录查询”,可以查看股权受让方的确认结果(“受让方确认中”或“受让方确认不通过”)。
(3)对于受让方确认通过的,会自动转入税务机关受理审核环节。
二、扣缴义务人股权转让资料报送
(一)功能描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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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操作步骤:
1.扣缴义务人申报股权转让情况
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优惠备案与信息报送】→【股权转让资料报送】→【添加】,在下拉项中选择“扣缴义务人申报股权转让情况”,录入股权转让情况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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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是否发生股权转让事项】:默认选择“是”,不允许修改。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股权转让协议签订时间。
【附报资料】:支持上传“股权转让协议”、“其他”资料。
点击【报送】按钮,将填写的信息进行报送。已报送信息,支持修改后重新报送。
2.被投资企业申报股权变动事项
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点击【优惠备案与信息报送】→【股权转让资料报送】→【添加】,在下拉项中选择“被投资企业申报股权变动事项”,录入股权转让情况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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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股权变动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同意股权变动的时间。
【拥有规定资产的企业转让时净资产公允价值】: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拥有规定资产的企业转让时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转让时企业账面净资产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转让时企业账面净资产的金额。
【附报资料】:支持上传“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会议纪要”、“财务报表”、“股东变更情况说明”、“其他”资料。
点击【报送】按钮,将填写的信息进行报送。已报送信息,支持修改后重新报送。
(三)注意事项:
无。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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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2023年优化功能操作指引
来源 | 湖北税务微信公众号
编辑设计 | 武汉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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