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政策君 发表于 2024-1-9 02:35:15

【渭税而来·每日一问】我公司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http://file.tax100.com/o/202401/09/825_1704738915434.gif?width=580&size=11483
http://file.tax100.com/o/202401/09/677_1704738915548.jpg?width=1037&size=46829

我公司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答 一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在享受优惠的顺序上,“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是在享受其他优惠基础上的再享受。原来适用比例减免或定额减免的,“六税两费”减免额计算的基数是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数额。

点看 答案

来源:市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编辑:市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欢迎关注
渭南税务
涉税咨询 投诉举报 意见建议
请致电“便民办税小呼中心”
电话:0913-2112366
http://file.tax100.com/o/202401/09/649_1704738915654.jpg?width=1080&size=75282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渭税而来·每日一问】我公司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