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智观察 发表于 2023-12-27 00:30:26

流转税浴火重生

流转税属于间接税。间接税是纳税人和负担者分离的各个税种,所有间接税都由消费者最终负担。间接税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与之相对,所得税近代才出现。由于“多赚多缴”的累进性质,所得税受发达国家所推崇,发展迅猛,不到200年时间内占据了税收收入的大半。但是风水轮流转,随着经济全球化以及数字化,所得税易于逃避的弱点被跨国公司利用到了极致,这种背景下间接税又强势回归。目前世界各国财政收入中流转税占比总体上呈明显上升趋势。

中国企业“走出去”,最先遇到的境外税往往是流转税。各国的流转税虽然名称各异,但总体上说有两类:全额流转税和增值税。全额流转税的课税对象是流转金额,有的对多阶段、多环节进行普遍全额征收,有的则是对生产制造、批发、零售和服务中某一环节的产品或劳务收入全额征收。美国的销售和使用税属于后者,本章第一至第四个案例对此进行了介绍。

增值税对商品或劳务的增值额征收,征税范围包括生产、批发、零售各环节。增值税是目前国际上应用最为广泛的流转税税种。据统计,如今全球已有150多个国家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在有些国家(例如新加坡、澳大利亚等)被称为货物与劳务税(GST),在本章中我们将其归入增值税进行讨论。
境外的增值税与我国的增值税相似点很多,至于其不同之处,结合OECD的《增值税指南》也不难理解。本章第五至第七个案例讨论了欧盟的增值税征税地规定,展示了《增值税指南》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这三个案例外加七篇扩展阅读文章,有助于理解目的地原则,初步认识欧盟的共同增值税体系。第八至第十个案例则涉及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税目划分、征管变化趋势等方面,其中不管是境内案例还是境外案例,都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增值税原理的全面理解。第十一至第十八个案例则探讨了跨境电商遇到的若干具体增值税问题。
关税也属于流转税,但由于其一般由各国的海关负责征收,而不是像别的流转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且自成一格,因此本章不做讨论,在下一章进口税中专门讨论。
本章中各案例的分析重点如下: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27/103_1703608225908.png?width=444&size=43033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27/556_1703608226020.png?width=445&size=129399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27/633_1703608226206.png?width=442&size=53264

(正文结束。本文是拙著《放眼看世界,举案说税法》的第四章导读。购书链接如下)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27/215_1703608226427.jpg?width=540&size=62866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23年9月出版,长按或者扫描上图中二维码即可购买
相关文章:
拆解讲究“益、料、趣”
学到心动才成功
所得税老调新词
转让定价走下神坛
反避税两度升级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流转税浴火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