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问即答 | 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十二)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小编整理了几个热点问题,一起来看看吧~http://file.tax100.com/o/202312/15/824_1702631133318.png?width=150&size=11209
问
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8月销售额9万元,为客户开具发票时因无法确认本月销售额是否会超过10万元,开具了 1%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请问我还能享受月销售额 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吗?我的个别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能够抵扣进项税额?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第一条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您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可以在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免税申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您的客户如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凭您开具的1%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
http://file.tax100.com/o/202312/15/364_1702631133405.jpg?width=1080&size=79660
你的“分享、点赞、在看”我都喜欢!http://file.tax100.com/o/202312/15/111_1702631133614.gif?width=500&size=13845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