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方税务局 冀地税函[1998]234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有关免征税费事宜的请示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有关免征税费事宜的请示
冀地税函234号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有关免征税费事宜的请示
冀地税函234号
全文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
近收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好中央直属储备粮库建设的通知》(国办发明电8号),其中第三条 关于“免征本地工、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征收的各种与粮库建设相关的税费”事宜,我省有关部门认识不一,难以操作,不知免征税费的具体范围包括哪些,其中是否包含营业税,希望总局予以明确。
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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