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0-6-21 11:17:09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2002〕93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地税发〔2002〕93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税发12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新征管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地税传发17号)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十月十六日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2002〕93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