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地税发〔2002〕93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内地税发〔2002〕93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税发12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新征管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内地税传发17号)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二○○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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