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区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区财政厅 内国税计字〔2004〕16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区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区财政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先进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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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国税计字〔2004〕16号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区内各盟市中心支行、财政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关于现金退税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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