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策君 发表于 2023-11-10 12:25:37

高频热点问题五问答(房产土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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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1】城镇土地税税源如何采集?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页面,系统会自动带出前期已采集的土地信息。
如需新增土地,点击【新增】按钮,录入土地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系统弹出提示“保存成功”
【问题2】 房产税税源如何采集?
答: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申报及缴纳】—【综合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房产税税源采集】,进入房产税税源采集页面,系统会自动带出前期已采集的房产信息。如需新增房源,点击【新增】-【确定】,录入新增房源信息。采集房产税从租应税信息,按实填写【出租房产原值】及【出租面积】。并在【从租应税信息】点“⊕”新增进行房产(从租)信息填写。若存在房产税(从租)减免情况,点击“⊕”新增减免信息。填写相应的信息后点击保存,完成采集。
【问题3】土地增值税应进行的清算情形?
答:有以下情况之一应进行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问题4】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
答: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对前款所列第(3)项情形,应在办理注销登记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


【问题5】通辽市各旗县市区土地使用税标准?
答:市辖区应税土地单位税额标准
科尔沁区
一等地:9.6元/平方米;二等地:7.2元/平方米;三等地:5.6元/平方米;四等地:4.0元/平方米;五等地:2.4元/平方米;六等地:1.6元/平方米;哲南农场(工矿区部分):2.4元/平方米。
市所属旗县(市、区)应税土地单位税额标准
(注:含非民政部门在册的区划)
(1)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等地:9.6元/平方米;二等地:7.2元/平方米;三等地:5.6元/平方米;四等地:4.0元/平方米;五等地:2.4元/平方米;六等地:1.6元/平方米。
(2)霍林郭勒市
一等地:9.6元/平方米;二等地:7.2元/平方米;三等地:5.6元/平方米;四等地:4.0元/平方米;五等地:2.4元/平方米;六等地:1.6元/平方米。
(3)开鲁县
一等地:5.6元/平方米;二等地:4.0元/平方米;三等地:2.4元/平方米;四等地:1.6元/平方米。
(4)库伦旗
一等地:5.6元/平方米;二等地:4.0元/平方米;三等地:2.4元/平方米;四等地:1.6元/平方米。
(5)奈曼旗
一等地:5.6元/平方米;二等地:4.0元/平方米;三等地:2.4元/平方米;四等地:1.6元/平方米。
(6)扎鲁特旗
一等地:5.6元/平方米;二等地:4.0元/平方米;三等地:2.4元/平方米;四等地:1.6元/平方米;扎哈淖尔煤炭作业区、801稀土矿矿区、叶腊石矿区:4元/平方米。
(7)科尔沁左翼中旗
一等地:5.6元/平方米;二等地:4.0元/平方米;三等地:2.4元/平方米;四等地:1.6元/平方米;珠日河牧场(工矿区部分):2.4元/平方米。
(8)科尔沁左翼后旗
一等地:5.6元/平方米;二等地:4.0元/平方米;三等地:2.4元/平方米;四等地:1.6元/平方米;乌兰煤炭作业区(金宝屯煤炭工矿区)、巴胡塔工矿区、查金台牧场(工矿区部分):4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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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国家税务总局科尔沁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中心
责编:邱湘楠
编审: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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