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原税话】热点问答第二百五十四期(我在拉萨和山南有两个任职受雇单位,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http://file.tax100.com/o/202309/01/895_1693554642500.jpg?width=1080&size=52265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小编在这给大家解答“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今日咨询量较大的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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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
我在拉萨和山南有两个任职受雇单位,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西藏税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上述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供稿、编发: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西藏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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