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来播报】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缴纳印花税?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10/824_1691598029659.jpg?width=750&size=25592问题: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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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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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天津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编发:天津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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