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提醒
http://file.tax100.com/o/202308/07/771_1691391631806.gif?width=640&size=2405729广大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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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知》(冀人社字〔2023〕152号),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533元,为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在2022年社平工资出台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
自8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限(300%)为18633.25元,月缴纳费款为3726.65元;月缴费基数下限(60%)为3726.65元,月缴纳费款为745.33元;月缴费基数(100%)为6211.08元,月缴纳费款为1242.22元。
二、关于2022年缓费补缴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人社规〔2022〕8号),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三、关于缴费期限
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5日。每月1日-25日办理缴费业务。缴费人在费款缴纳过程中出现问题,可咨询当地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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