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税小贴士】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申报操作指引(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但已开具专票)
http://file.tax100.com/o/202307/18/567_1689625507661.jpg?width=918&size=49561问:季度销售未超过30万但是开具了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该如何申报呢?
答:
第一步:纳税人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统一身份平台后,点击左侧“我要申报”功能;
第二步:系统自动跳转“选择申报所属期”,纳税人自行选择所需要申报的所属期并点击“确认”;
第三步:系统自动进入申报界面,在主表最上方有本期开票金额,但此时要注意了,开具专票部分销售额和普票销售额要分开填写。专票部分填写在主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和第2栏“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普票部分如果是小规模企业填写在主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第四步:此时我们需要重点注意,如果开具的是3%专用发票则无需填写“减免税明细表”,如果开具的是1%专用发票则需要将对应减征的增值税按照1%专票不含税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相应栏次和主表第18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 ”。
审核: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编辑:国家税务总局黄冈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http://file.tax100.com/o/202307/18/169_1689625507915.jpg?width=900&size=49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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