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算云课堂: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http://file.tax100.com/o/202305/18/279_1684341026523.gif?width=850&size=3091104近年来,为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持续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国家税务总局陆续出台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政策。本期详细梳理设备、器具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政策,往下看吧↓↓
适用于所有企业
在2018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购进方式包括以货币购进或自行建造两种形式。不包括通过融资租入、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设备器具;
购进时点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适用于中小微企业
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中小微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1)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
(2)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
(3)其他行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中小微企业享受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政策,有两个特点,首先是单位价值在500万以上,其次是按一定比例扣除,不都是全额一次性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如电子设备),可按单位价值的100%一次性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有三个特点,一是没有单位价值500万元的限制,二是可一次性扣除并100%加计扣除,三是扣除时点为设备器具购进的当月。
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自行选择季度(月度)预缴享受或汇算清缴享受,但当年度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享受。
来源:北京朝阳税务http://file.tax100.com/o/202305/18/964_1684341027212.png?width=1000&size=245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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