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威03 发表于 2023-5-4 12:25:50

【20230504 每日一税】销售货物跨期退货的财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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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4 每日一税】
销售货物跨期退货的财税处理
文/李骅
这是《每日一税》为您服务的3302天,愿今天又是美好的一天。
编者按:2023年04月23日,有同学咨询:销售货物跨期退货如何进行财税处理?李骅老师撰文与大家探讨。由于水平有限,有不当之处,还请海涵,并敬请指正。
【案例】M公司(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12月销售货物给A公司含增值税价100万,开具免税增值税普票,未收到货款。2023年3月M公司完成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2023年4月,因多种原因,A公司全部退货。问:M公司应如何进行会税处理?
【解析】M公司2022年12月销售货物,2023年4月退货,我们从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两个维度讨论。
一、会计处理
实务中,需根据销售合同中是否约定销售退回条款进行不同会计处理。
情况一:销售合同中未附销售退回条款
M公司应在2022年12月确认收入,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结转成本,假定成本80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
贷:库存商品 80
2023年4月发生退货时,应按照12月相关分录全额负数冲销。
政策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二章第四条
   收入应当在企业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
情况二:销售合同中约定A公司有权在6个月内退货
对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客户的金额确认负债。
2022年12月企业预估退货率为50%,且1-3月预估退货率不变,12月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
预计负债-应付退货款 50
结转成本时,将预计退货部分的商品成本计入应收退货成本科目,预计有权收取对价部分的商品成本确认为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
应收退货成本 40
贷:库存商品 80
2023年4月发生退货时,应按照12月相关分录全额负数冲销。
二、税务处理
对于跨期退货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和会计处理上没有差异。因此,M公司在2023年4月退货当期只需开具增值税红字发票,企业所得税按照会计数据进行申报即可,无需对以前期间所得税纳税调整。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512号)
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延伸:如果企业在签订销售合同时附有退回条款,需要明确可以退回期间。同时企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需要根据历史退货情况预估退货率;如无法预估,则合同暂不确认收入,收到款项确认为预收款,在退货期结束确认收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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