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地税二[1995]73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铁路企业征收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铁路企业征收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地税二73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铁路企业征收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地税二73号
全文有效
各地方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道部“八五”后两年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5号精神,对铁路企业暂免征收车船使用税规定的期限已到。对在我市征税范围内的上述铁路企业的车船,自1996年1月1日起,按税法规定照章 征收车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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