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威03 发表于 2023-1-29 16:15:46

【重要通知】关于做好朝阳区202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辖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现将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扫描通知后二维码可下载)(京人社市场字〔2022〕18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年度业务情况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年度报告期限及方式
(一)按时申报,严格遵守报告时间安排。各经营性机构于2023年1月4日-2月12日期间集中进行业务情况统计报送,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填写和提交《年度统计表》工作。我局对《年度统计表》即时审核,针对问题《年度统计表》及时退回,机构修改后确保在2月16日前完成重新上报。2023年2月20日前,我局将全部统计数据上报市人力社保局。3月10日前我局将对未按规定报送《年度统计表》的经营性机构,移交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处理。2023年5月31日前,我区将对完成报送《年度统计表》经营性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的年度报告公示记录栏填写“2022年”,并加盖“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专用章”。具体盖章时间另行通知,请各机构及时关注QQ群、微信群通知。
(二)规范操作,确保网上申报准确高效。2022年年度报告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不接受线下报告材料的申报。如有疑问拨打联系电话,由专人指导填报。具体申报步骤如下:
1、进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选择“法人办事”-点击右侧“更多”,点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系统”),进入申报页面填写并提交《年度统计表》。
2、进入申报页面后,线上填写和提交《年度统计表》。具体填报要求、指标解释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3、如遇页面登陆不上可考虑更换浏览器,使用台式电脑,或联系技术部门咨询(技术部门电话:53341212、18519058048)。
二、加强管理,确保年度报告工作的顺利完成
(一)如实填报,主动接受监督。各机构应设专人负责年度统计工作,如实填写《年度统计表》,对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有条件的机构应通过本部门、本单位门户网站等自行公示年度报告的有关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核查,做好信息公示。按照市局文件要求做好年度报告信息公示,我局将对《年度统计表》的内容和数据开展抽查和核实,对被举报的经营性机构进行核查,并通过区政府、区人力资源服务促进会网站公示机构年度报告相关内容。市局将于3月31日前通过政府网站,对年度报告的法定公示内容和其它可以公示的信息统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三)强化服务,畅通沟通指导渠道。年度报告期间设专人专线为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填报指导、在线咨询、答疑工作,对经营性机构提出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将认真给予解答、反馈和沟通;对机构上报的业务统计数据进行认真及时的审核,同时做好涉及商业秘密数据信息的保护工作。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报送《年度统计表》过程中,如对统计指标存在疑问,对年度统计数据公示内容存在异议,或有新的建议与意见的,可向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反馈;如有系统操作问题,可联系技术保障公司。
联 系 人:任杰、姜佩佩、孙焕涛
联系电话:57596215、57596374、57596212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5号院15号楼A座409室(朝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市场监测科)
关于做好朝阳区202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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