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补缴及缴纳社会保险费须知
http://file.tax100.com/o/202301/04/168_1672763132448.gif?width=1000&size=299063尊敬的缴费人:
您好!2023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工作于1月1日正式启动,为了保证您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展社保费2023年度征缴以及2022年度养老保险的补缴业务,特做如下提示:
一、2023年征缴时间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或者按年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1.2023年1月征期为1月1日至1月19日;
2.2023年2月至12月征期为上月21日至本月19日;
3.2023年12月20日至31日,停止办理灵活就业人员日常申报缴费及本年度补缴申报业务。
二、缴费基数
无雇工的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4400元和22434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的个体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数为4400元。
三、最新政策
1.2023年1月 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时一并缴纳生育保险,费率为0.5%。
2.自2023年1月1日起,系统开放2022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只要未缴纳2022年养老保险费,均可按一般人员进行补缴,无其他限制。
补缴途径包括办税厅前台、天津税务APP、电子税务局、代办系统开单、微信渠道、支付宝渠道等,具体可咨询主管税务所。
四、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推荐)
已在社保分中心或街镇党群服务中心参保登记的缴费人,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或天津税务APP(自然人业务-社保缴费办理)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1.“天津税务”手机APP:支持日常缴费(本月缴费及预缴、本年度补缴)、特殊缴费。
2.“微信”“支付宝”手机APP:支持本月缴费及预缴(不能选择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只能按照缴费基数下限缴纳)
3.补缴2022年度养老保险
“天津税务”补缴方式:链接《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2022年养老保险啦!》
(二)临柜缴费、业务咨询
(三)具体操作
相关政策文件:
《天津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及2022年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19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通知》(津政办规〔2022〕18号)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市税务局 市市场监管委 市医保局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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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蓟州税务
编辑:蓟州税务
来源:蓟州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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