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新国税办〔2009〕566号 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网上报税系统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网上报税系统的通知
新国税办〔2009〕56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为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经区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全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中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远程抄报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远程抄报税为纳税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是国税机关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征管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此项工作由各地流转税管理部门牵头,征管部门和信息中心共同参与,技术服务单位向纳税人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二、各地要做好远程抄报税的宣传工作,由纳税人自愿选择申报方式。结合本地区纳税申报的实际情况及纳税人的需求,制定推行计划,与技术服务单位进行衔接,同时报区局备案。
三、各地负责纳税人培训的各项组织工作,提供培训场地,技术服务单位做好培训工作。
四、此项目为纳税人提供全免费服务,包括远程抄报税模块加载、培训、技术支持和服务。纳税人不需要更换读卡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系统推行过程中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强制要求纳税人更换相关设备。
五、此次全区采用的是航天信息有限公司研发的远程抄报税模块,新疆航天信息有限公司为技术服务单位。对推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区局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征管与科技发展处:吴素琼、冯晓华 2681187、2681200
货物和劳务税处:张谦 2681136
新疆航天信息有限公司:马金才4671210 139999955620
技术服务热线:9510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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