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关于延长部分涉疫地区2022年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http://file.tax100.com/o/202211/14/211_1668403294068.png?width=900&size=33253http://file.tax100.com/o/202211/14/909_1668403294250.gif?width=900&size=1014589
为全力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现将延长部分涉疫地区2022年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前旗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中旗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乌拉特后旗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杭锦后旗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五原县税务局所辖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2022年11月份的申报纳税期限、缴款期限延长至11月29日,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期限、缴款期限仍为11月30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申报期限截止前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巴彦淖尔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14日
http://file.tax100.com/o/202211/14/491_1668403294684.gif?width=900&size=795978
来源:巴彦淖尔税务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