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热点问题汇总
http://file.tax100.com/o/202210/27/979_1666864275447.jpg?width=1080&size=2480221.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答: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1)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2)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3)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4)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
2.问:实际结算金额与签订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下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3.问:多个当事人共同签订应税合同的,如何计算征收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条规定,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同一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中涉及两方以上纳税人,且未列明纳税人各自涉及金额的,以纳税人平均分摊的应税凭证所列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确定计税依据。
4.问:合同签订了但是未履行,能否退印花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三条第七款规定,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5.问:公司签订的合同中既包括货物运输业务又包括仓储业务的,如何计算印花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九条规定,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因此,公司签订的合同若分别列明货物运输费用和仓储费的,应分别乘以万分之三、千分之一的税率计算缴纳运输合同印花税和仓储合同印花税;若未分别列明金额的,应从高适用千分之一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6.问:印花税的减免优惠政策,书立双方都可以享受吗?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7.问:财产和行为税合并之后,如何申报印花税?
答: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与原申报方式相比,印花税是根据税源信息进行申报的,因此需先采集印花税税源信息再进行申报。
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路径功能: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
印花税申报路径功能: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8.问:合同中写明的增值税,是否也要做印花税计税依据?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应税合同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合同及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但如果未单独列明增值税,或仅约定了增值税税率的,需按应税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所载全额计算缴纳印花税。
9.问:同一凭证上记载不同的税目事项应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九条规定,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10.问:纳税人想要享受印花税优惠,如何办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五款规定,印花税法实施后,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继续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11.问:自2022年7月1日起,认定为按季、按年申报印花税的企业,若当季/年未发生应税行为,是否需要进行印花税零申报?
答:自2022年7月1日起,已认定按季、按年申报印花税的企业,若当季/年未发生应税行为,需要进行印花税零申报。
页:
[1]